常見問答

根據財政部訂定之「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於奇美博物館線上商店消費開立之「二聯式電子發票」將不主動寄送,奇美博物館線上商店亦會將發票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供會員查閱。相關資料請參考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1. 如選擇「會員載具」,奇美博物館線上商店將不主動郵寄紙本發票,發票將存入奇美博物館線上商店會員資料中。

2. 如選擇「手機條碼載具」或「自然人憑證載具」,奇美博物館線上商店不郵寄紙本發票,發票將自動存入載具中;
 詳細發票資料可登入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查詢。

3. 如選擇「發票捐贈」,發票則直接存入所選之社團法人愛心碼中,亦不另寄紙本發票。

4. 若索取「紙本發票」或「公司行號用」,發票將於鑑賞期 (7日)後以掛號寄出至發票收件地址。因此發票不會隨貨附上。

5. 可隨時於「我的帳戶」查詢發票副本。

6. 建議您使用電子發票,電子發票具有與紙本發票相同效力,且可隨時上網查詢。

7. 每逢奇數月26日奇美博物館線上商店會主動為您對獎

 

 

每逢奇數月26日,奇美博物館線上商店會根據國稅局公佈之統一發票中獎號碼進行電腦對獎(已捐贈、已索取、已寄出與已作廢發票除外),中獎之發票將發E-mail通知您,並以掛號方式將中獎發票郵寄至您訂購時填寫的付款人地址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發票兌獎必須使用發票正本。帳戶內的電子發票樣張僅供參考,不具兌獎功能。每逢單月26日將根據財政部公佈之統一發票中獎號碼進行電腦對獎(已索取、已作廢發票除外),若有中獎將以簡訊、e-mail或由專人電話通知,並以掛號郵遞方式把中獎發票郵寄給您。若您的電子發票使用通用載具(手機憑證載具、自然人憑證載具),則將由財政部統一通知中獎人,或您可由超商之多媒體服務機(如:ibon)查詢、列印並兌獎。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只有書寫錯誤得換開;個人戶發票無法換開為公司戶發票;公司戶發票無法換開為個人戶發票。發票一經開立,對於買方名稱及統一編號不得任意更改或應買方要求改開其他營利事業及統一編號。另,統一發票因書寫錯誤退回另開,不得按退貨或折讓處理。

請在發票開立日的次月2號前掛號送達如下奇美集團奇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並註明正確統編,以利本公司換開發票。

公司名稱:奇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717台南市仁德區仁德四街11-2號
收件單位:電子商務部 收